索引號: | 370003/2020-02069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發布機構: | 淄博市人民政府 | 組配分類: | 市政府文件 |
淄博市人民政府關于同意局部修改淄川區羅村鎮等五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批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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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政字〔2020〕36號 淄川區人民政府: 報來《關于局部修改淄川區羅村鎮等五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請示》(川政字〔2020〕14號)收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自然資源部關于全面開展國土空間規劃工作的通知》(自然資發〔2019〕87號)、《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節約集約用地保障重大項目建設的意見》(魯政辦字〔2019〕90號)、原山東省國土資源廳《關于嚴格規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管理的意見》(魯國土資發〔2013〕116號)和《關于加強和改進當前土地利用規劃管理工作的意見》(魯國土資發〔2015〕6號)等有關規定,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原則同意你區羅村鎮等五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局部修改方案,修改面積211.4399公頃。其中,羅村鎮修改面積108.5460公頃;龍泉鎮修改面積41.5965公頃;昆侖鎮修改面積49.9020公頃;西河鎮修改面積5.1249公頃;嶺子鎮修改面積6.2705公頃。規劃修改后,淄川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6-2020年)確定的各項控制指標均不得突破。 二、你區要嚴格依據批準的規劃修改方案確定的范圍和數量,認真做好實施工作,確保全區規劃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不增加,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面積不減少、質量有提高。同時,要嚴格按照法律規定和國家產業政策使用土地,不得用于樓堂館所和鋼鐵、水泥、電解鋁、平板玻璃、船舶、煉油、輪胎等過剩產能項目建設。 三、你區要指導羅村鎮、龍泉鎮、昆侖鎮、西河鎮、嶺子鎮做好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數據庫更新工作。認真落實規劃提出的各項任務和措施,確保實現規劃目標,維護規劃的嚴肅性。
淄博市人民政府 2020年4月9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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